缔约方会议主席团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在每届常会上选举一名主席和五名副主席。他们分别代表世卫组织的一个区域,并共同构成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21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应自议定书缔约方会议闭幕时开始,到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下届常会闭幕时结束,其中将包括其间的任何特别会议。

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现任主席团于2025年11月24日至26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四届会议上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如下。副主席排名顺序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第四届会议上经抽签确定。


Eliza Fantidou女士

(塞浦路斯)
主席,代表欧洲区域

Marcos Dotta博士

(乌拉圭)
副主席兼报告员,代表美洲区域

Leimapokpam Swasticharan

(印度)
副主席,代表东南亚区域

Ahmad Al Mulla

(卡塔尔)
副主席,代表东地中海区域

Robert Thomsen

(萨摩亚)
副主席,代表西太平洋区域

Omar Badjie

(冈比亚)
副主席,代表 非洲地區

区域协调员

  • 非洲区域:加纳
  • 美洲区域:巴西
  • 东地中海区域:伊朗伊斯兰共和国
  • 欧洲区域:希腊
  • 东南亚区域:斯里兰卡
  • 西太平洋区域:斐济

根据《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程序规则》,应准许区域协调员旁听主席团会议并履行以下职能:

  • 在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各届会议之间,与代表本区域的主席团官员联络并便利与本区域各缔约方开展协商,以便为主席团的工作提供信息并使缔约方知晓主席团的工作状况;
  • 接收主席团的工作文件或建议,并确保在本区域各缔约方之间传阅;
  • • 收集并向主席团成员传达对此类文件或建议的意见;以及
  • • 作为与其他区域协调员交换信息(包括议定书实施工作会议邀请函的副本)和协调活动的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