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約方會議觀察員
非缔约方国家
国际政府间组织
根据议事规则第 30.1 条,请任何国际政府间组织根据第 17 条和第 18 条序言申请《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MOP)缔约方会议的观察员地位 《公约》第 5.3 款和第 5.3 条。
以致秘书处的信函形式,有关组织的理事机构正式批准的申请应在会议开幕前不迟于 90 天通过以下链接提交给秘书处。 议事规则(规则 30.1)。
在此截止日期之后,MOP4 会议期间将不再考虑任何申请,但随后将提交给下一次 MOP 会议。
*根据议事规则,MOP主席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向MOP提交其建议,以最终决定授予观察员地位。
国际和区域非政府组织 (NGO)
根据议事规则第 31.1 条,诚邀任何国际和区域非政府组织向《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MOP)缔约方会议申请观察员地位。 考虑到序言第 17 段和第 18 段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 5.3 条。
任何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組織都不會被授予 MOP 觀察員地位:
a) 与烟草业和/或其前线团体的任何形式的伙伴关系,包括描述、表征、暗示或可能被视为对社会负责的烟草业的倡议或活动。
b) 与烟草业或其任何前沿团体的任何不具约束力或不可执行的协议、谅解备忘录或自愿安排。
在此截止日期之后,MOP4 会议期间将不再考虑任何申请,但随后将提交给下一次 MOP 会议。
*根据议事规则,MOP主席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向MOP提交其建议,以最终决定授予观察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