締約方會議觀察員

締約方會議觀察員

《締約方會議議事規則》第 29 至 31 條規定了誰可以作為觀察員出席締約方會議的公開會議或公開會議或其附屬機構的會議,但無表決權。

非缔约方国家

世界卫生组织成员但非《公约》缔约方,世界卫生组织的任何成员国,或任何联合国成员国的非《公约》缔约方,或其国际核能专门的机构成员以及任何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的其他国家,如《公约》第1条(b)所定义的,但非《议定书》缔约方可作为观察员出席缔约方公开会议或其附属机构的会议(第29条)。

国际政府间组织

根据议事规则第 30.1 条,请任何国际政府间组织根据第 17 条和第 18 条序言申请《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MOP)缔约方会议的观察员地位 《公约》第 5.3 款和第 5.3 条。

以致秘书处的信函形式,有关组织的理事机构正式批准的申请应在会议开幕前不迟于 90 天通过以下链接提交给秘书处。 议事规则(规则 30.1)。

向 MOP 申请观察员身份*

新截止日期:2025 年 8 月 26 日

在此截止日期之后,MOP4 会议期间将不再考虑任何申请,但随后将提交给下一次 MOP 会议。


*根据议事规则,MOP主席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向MOP提交其建议,以最终决定授予观察员地位。

国际和区域非政府组织 (NGO)

根据议事规则第 31.1 条,诚邀任何国际和区域非政府组织向《消除烟草制品非法贸易议定书》(MOP)缔约方会议申请观察员地位。 考虑到序言第 17 段和第 18 段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 5.3 条。

选择标准

任何至少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組織都不會被授予 MOP 觀察員地位:

  • (a)任何此类组织必须得到其理事机构的认可 才能申请缔约方大会的观察员地位。
  • (b)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5.3条及其缔约方会议通过的指南,任何此类组织必须与烟草行业没有任何联系,包括不与烟草行业或任何其他具有既定利益的商业实体合作或接受其资金赞助。

a) 与烟草业和/或其前线团体的任何形式的伙伴关系,包括描述、表征、暗示或可能被视为对社会负责的烟草业的倡议或活动。

b) 与烟草业或其任何前沿团体的任何不具约束力或不可执行的协议、谅解备忘录或自愿安排。

  • B.3 当组织隶属于烟草业时,考虑到序言第 17 段和第 18 段以及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 5.3 条。

向 MOP 申请观察员身份*

新截止日期:2025 年 8 月 26 日

在此截止日期之后,MOP4 会议期间将不再考虑任何申请,但随后将提交给下一次 MOP 会议。

*根据议事规则,MOP主席团将对申请进行审查,并向MOP提交其建议,以最终决定授予观察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