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
缔约方会议
根据《议定书》第33条,每两年举行一次缔约方会议常规会议,紧接《议定书》缔约方会议常规会议之后或之前举行。《议定书》缔约方会议每届常规会议决定下一届常规会议的日期和地点。
根据议事规则,缔约方会议的特殊会议可应任何缔约方的请求举行,但必须得到至少三分之一缔约方的支持。
每届会议的临时议程由《公约》秘书处与《议定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协商。每届《议定书》缔约方会议的正式文件和决议可通过以下链接查阅
决定
締約方會議屆會
2025年11月24-26日
2023年11月27日至30日
2021年11月15-18日
2018年10月8-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