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方会议主席团

缔约方会议在每届常会上选举主席和五名副主席。世卫组织每个区域推举一名代表,组成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根据《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21条,这些官员应在该届常会结束之际开始其任期,并应供职至缔约方会议的下一届常会结束,其中包括其间召开的任何特别会议。

缔约方大会的当前委员会是由于2024年2月5日至10日在巴拿马城举行的第十届大会选举产生的。副主席的顺序是在第十届缔约方大会上进行抽签确定的。

 

Reina Roa博士

(巴拿马)
总统,代表美洲地区。

副主席,代表欧洲地区

(匈牙利)
彼得·费尔迪博士

Noraryana binti Hassan博士

(马来西亚)
副主席,代表美洲区域

Nuntavarn Vichit-Vadakan教授

(泰国)
副主席兼记录员,代表东南地区。

Jawad Al-Lawati博士

(阿曼)
副主席,代表东地中海区域

Judith Segnon-Agueh博士(贝宁)

(贝宁)
副主席,代表非洲区域

区域协调员 : (各区域协调员的顺序是按照主席团成员的顺序)

  • 非洲区域:科特迪瓦
  • 美洲区域:加拿大
  • 东地中海区域:突尼斯
  • 欧洲区域:西班牙
  • 东南亚区域:东帝汶
  • 西太平洋区域:新西兰


根据缔约方会议的程序规则,允许区域协调员观察主席团会议并履行以下职责:

  • 在缔约方会议闭会期间,联系代表区域的主席团官员并推动与区域各缔约方的协商工作,从而通知主席团的工作并且使各缔约方了解主席团的工作
  • 接收主席团的工作文件或提案并且确保其在区域各缔约方间进行传阅;
  • 为主席团官员收集与发送关于此类文件与提案的评论;并且
  • 作为信息交流的渠道,包括传达公约实施会议的邀请并与其他区域协调员协调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