缔约方会议主席团

公约缔约方会议在每届常会上选举一名主席和五名副主席。他们分别代表世卫组织一个区域,并共同构成公约缔约方会议主席团。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第21条,主席团成员的任期应自公约缔约方会议闭幕时开始,到公约缔约方会议下届常会闭幕时结束,其中将包括其间的任何特别会议。

公约缔约方会议现任主席团于2025年11月17日至22日在瑞士日内瓦举行的缔约方会议第十一届会议上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如下。副主席排名顺序在公约缔约方会议第十一届会议上经抽签确定。

Jawad Al Lawati

(阿曼)
主席,代表东地中海区域

Pedro Gullón

(西班牙)
副主席,代表欧洲区域

Hekali V. Zhimomi

(印度)
副主席,代表东南亚区域

Vera Luiza Da Costa e Silva

(巴西)
副主席兼报告员,代表美洲区域

Derrick Heng Mok Kwee

(新加坡)
副主席,代表西太平洋区域

Judith Segnon-Agueh

(贝宁)
副主席,代表非洲区域

区域协调员 : (各区域协调员的顺序是按照主席团成员的顺序)

  • 非洲区域:科特迪瓦
  • 美洲区域:墨西哥
  • 东地中海区域:沙特阿拉伯
  • 欧洲区域:亚美尼亚
  • 东南亚区域:马尔代夫
  • 西太平洋区域:马来西亚


根据《公约缔约方会议议事规则》,应准许区域协调员旁听主席团会议并履行以下职能:

  • • 在公约缔约方会议各届会议之间,与代表本区域的主席团官员联络并便利与本区域各缔约方开展协商,以便为主席团的工作提供信息并使缔约方知晓主席团的工作状况;
  • • 接收主席团的工作文件或建议,并确保在本区域各缔约方之间传阅;
  • • 收集并向主席团成员传达对此类文件或建议的意见;以及
  • • 作为与其他区域协调员交换信息(包括公约实施工作会议邀请函的副本)和协调活动的渠道。